工作动态

老城区院突出“四个到位”落实“两个经常性”教育工作成效良好

作者:70      发布于:2013-11-15 16:30

  经常性教育和经常性管理工作,作为新时期新形势下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新方式,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,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,促进“作风转变年”活动的重要举措。
   “两个经常”贵在经常,难在经常,成绩出在经常,问题出在不经常。“两个经常性”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,需要持之以恒、常抓不懈,要经常抓、反复抓。近年来,我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,突出“四个到位”认真开展“两个经常性”工作,有力促进了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,遵循“文化建院、理性司法、科学发展”的洛阳检察工作发展模式,先后获得“省级文明单位”、“省级卫生单位”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“十大精品案件”、全省“优秀公诉人”、市级侦查监督“十佳办案能手”等荣誉称号。
  一、认识到位,统一思想抓教育。基层检察工作千头万绪,既有长期的中心工作,又有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,一以贯之、扎实认真地落实“两个经常”也显得尤为重要和难能可贵。实践证明:抓好“两个经常”,出成绩是必然的,出问题是偶然的;不抓“两个经常”,不出问题是偶然的,出问题则是必然的。  一是在学习理论中纠正认识。针对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,院党组集中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市院下发的《洛阳市人民检察院“两个经常性”工作》文件汇编,带头从理论上理解“经常性”思想工作内涵。召集全院干警集中学习文件精神,从“最后一道工序、最重要的一条标准、最后一道防线”认识经常性思想工作的重要性,做到“五个弄清”和“三个联系”:弄清基本内容、弄清基本要求、弄清基本方法、弄清基本标准、弄清基本制度;联系自身工作谈意义,联系单位现实谈出路、联系个人思想谈措施,在党组内部首先明确:只要把经常性思想工作的环境创造好,把握住要解决的重点问题,经常性思想没有什么做不好的,切实增强了我院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的信心。二是在典型示范中纠正认识。围绕以往各种活动中“我说你做”,干警被动应付,不能融于其中的问题,我院以“做经常性思想工作依靠谁、为了谁”为主题,学习先进模范,以身边人感动人,以身边事教育人,树立精神楷模;围绕反面事例讨论思想危害;开展经验交流纠正认识偏差,将活动的开展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,激发了干警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三是在确立标准中纠正认识。针对部分干警不重视“两个经常性”工作的开展,我们研究认为关键在于标准确立,保证不发生“无所谓”现象的产生。为使活动开展有章可循,政治处将上级文件复印下发到每名干警,将学习标准细化规定,通过规范组织领导,建立培训制度,实行奖惩挂钩,明确考评实施办法,真正做到“两个纳入”:评价科室成绩时,将学习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必要条件;评价个人成绩时,将学习情况纳入评先评优必备要素,将标准意识植入每一名干警心中,真正实现了“领导要我做”向“我要做”的思想转变。
  二、制度到位,严格管理抓落实。严格队伍管理,制度是保证,制度到位则是做好经常性管理工作的保证。我们坚持从规范执法办案、强化内部管理入手,逐步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纵横交错、措施有力的队伍管理制度,在全院上下形成“落实责任、实干争先”的浓厚氛围。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。我们把修整、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深入推进活动的重要措施,根据制度特点和工作实际,对原有的规章制度重新进行了修订、补充,先后梳理制度126项汇编成册,分发到各个部门,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讨论。通过完善规章制度来管好人、理好事、用好权、办好案、带好队伍,促进科学规范管理。二是实行严格的队伍建设责任制度。坚持谁主管,谁负责,一级抓一级,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。我们将“一岗双责”真正落到实处,实行“三定一包”,即定目标、定职权、定责任、包效果。从院领导、科室负责人直至每一名普通干警,层层签订责任状,坚持月讲评、季汇总、半年考核等跟踪督促制度,从目标的制定到任务的分解,直至责任考核,环环紧扣,环环相联,推动队伍管理向制度化、规范化发展。三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。从规范检察干警的着装、日常行为和落实值班、保密、人员去向公示牌、上下班制度等多方面入手,不断规范我院内部管理活动,制定检务督查条例,成立检务督查组,开展不定期的检查通报,确保各项检察活动有条不紊、秩序井然。
  三、制约到位,强化约束抓监督。加强对检察权正确行使的监督,是确保队伍长治久安的关键。我们坚持内外结合、突出重点,加强了对执法办案全过程和八小时内外的有效监督,确保教育活动收到实效。一是加强对领导班子自身的监督。进一步规范了党组工作制度和决策程序,凡涉及到全院的重大问题,都坚持集体研究,民主决策。班子成员严格自律、不搞特殊化,带头严格执行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,凡要求干警做到的,班子成员首先带头做到。二是加强八小时外的监督,把监督管理延伸到干警的工作之外。院里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八小时以外活动申报制度,切实发挥单位、社会、家庭三方面在“两个经常性”工作中的作用,进一步延伸对干警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,及时掌握干警的现实思想动态,确保队伍建设不出问题。三是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,强化对自身执法办案行为的监督。我们依托内部制约、阳光检务、检务督察三个“监督点”,提升执法质量自我控制力,建立起了一整套涵盖自侦办案、控告申诉、侦查监督、公诉工作等业务工作的制度体系,坚持自侦案件跟踪回访制,对部分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案件实行抽查,不断执法办案活动,进一步强化对自身执法办案行为的监督。
  四、激励到位,弘扬正气树形象。坚持弘扬讲学习、钻业务、守纪律、比奉献的良好风气,充分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。一是围绕考核形成机制激励。修订了《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》,将目标分为共同部分和业务部分两大类,按照科学标准转化为相应的分值,形成了融合工作效能、绩效加分、工作创新、纪律作风等为一体的绩效考核体系。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量化管理,初步形成了绩效考核激励体系,将各科室完成目标任务情况直接与干警切身利益挂钩。同时,出台了涉及学历教育、人才培养、争先创优、检察调研、信息宣传和记功表彰等方面的激励措施,做到奖罚分明。二是围绕集体形成荣誉激励。通过对我院发展业绩的集中展示,激发干警的集体荣誉感;通过凭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,将干警个人在不同领域取得较高荣誉作为选拔任用的“硬指标”,真正做到晋职晋级与干警业绩挂钩,引导大家真正把精力放到本职工作上,把动机放到服务奉献上,实现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。
   “两个经常性”工作,犹如鸟之两翼,缺一不可,只有将“两个经常”一体化、经常化、规范化,并有机结合起来,才能相得益彰,事半功倍。老城区院虽然在“两个经常性”活动开展中积累了一些经验,取得了一些成绩,但仍有许多不足之处有待改进。他山之石可以攻玉,我们将汲取先进兄弟院好的做法和经验,推动我院“两个经常性”工作持续健康开展。

(检察长:宋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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